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 “扬帆计划”工作的方案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按照“天津共青团助力大学生就业行动”有关安排,团市委拟于近期开展 2024 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大学生到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锻炼,补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大学生社会化能力,不断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本期实习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3 月至 6 月。实习期满后,如用人单位和实习学生达成一致,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实习期内,原则上应至少完成 2 个月的实习工作。

    二、实习内容

    1. 参加政务实习的学生将参与实习单位相关业务实践和机关活动,了解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体验党政机关工作氛围,感受干部职工工作状态与工作作风。接收实习学生的单位部门可自行探索设计富有特色的工作内容,组织实习学生与机关青年广泛开展互动交流活动。

    2. 参加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学生将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运营的有关工作,了解企事业单位工作机制与工作内容,感受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状态和工作风格。接收实习学生的单位企业可为实习学生安排富有单位特色的实习锻炼岗位,组织实习学生与青年员工广泛开展互动交流活动。

    三、实习学生推选

    推荐人选应是学生本人自愿、学生家长同意,能全程按照实习单位要求参与实习,符合实习单位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要求,且在天津有固定居住地,可满足每日工作通勤需求。

    四、工作阶段及要求

    1.学生报名阶段(即日起至4月2日中午12:00):报名学生请填写附件2报名表并联系辅导员盖章。校团委审核完成后,学院将加盖校团委公章的学生报名表返回至学生,学生应将盖有学校团委公章的 PDF 版报名表及简历等相关材料以“扬帆计划+学校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意向单位联系邮箱(邮箱、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 1),截止时间为4月6日。

    2.参加暑期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的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要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的过程中熟悉真实工作环境,经受岗位锻炼,明确职业方向,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



附件:1.2024 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岗位需求统计表

2.2024 年春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学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