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通知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展示我校青年师生在推进天津高质量发展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励我校师生踔厉奋发、砥砺笃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上再立新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按照《“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天津市五四红旗 团委(团支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表彰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类别

(一)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重大突出事迹,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或其他活动中为国家和天津赢得重大荣誉。

4.年龄为1440周岁(198251日—20084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二)评选类别

1.青年创新能手: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青年典型。

2.青年创业能手:在推动经济繁荣、公益事业发展、带动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和信誉的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者。

3.青年创优能手:在本职岗位和相关领域中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勤恳工作,锐意进取,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业绩的青年典型。

二、推荐流程

(一)提交推荐材料。各分团委、团总支至多择优推荐1人,推荐时需要注明参评类别,此项仅作为推荐参考,评审结束后最终确定。

(二)组织集中评审。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最终每类别推荐1人作为我校“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

(三)推荐结果公示。学校将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或同学于324日中午12:00前将“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hengyueyang@nankai.edu.cn,该汇总表将成为评审主要参考材料,请准确、详细填写,其他材料在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再准备即可。


附件:1.“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