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关于津南校区2017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通知

根据学校确定的毕业典礼时间和暑期宿舍调整及家具改造方案,现就2017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科、硕士毕业生(不含本校继续读研、读博学生)73日中午12:00之前离校退宿。

2、    博士毕业生74日中午12:00之前离校退宿

3、    离校退宿时,须和宿舍物业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并交还房间钥匙等,凡学校统一配备的方凳、床垫等宿舍用品,须留在房间中。

4、    继续在本校读博士的应届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硕士未毕业转攻博学生,745日搬离原宿舍并入住博士宿舍。其中,在八里台校区读博士的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74日上午9:0012:00到八里台校区西区公寓楼长室办理抽签手续(不可由他人代办)。

5、    继续在本校读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暑期需留校做课题,我中心将统一安排临时住宿。这部分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630日上午9:0012:00津南大通学生中心E303办理住宿手续(不可由他人代办),并于75日前搬离原宿舍入住临时宿舍。凡申请临时住宿的学生务必于910日前回校并搬入正式宿舍。

6、    已申请延期毕业住宿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请持本人学生证630日上午9:0012:00津南大通学生中心E303办理新宿舍入住手续,并于75日前搬出原宿舍

特此通知。

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