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方针,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水平和创业能力,培育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按照《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津教基字〔20207号)文件要求,我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112日中午12:00。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4)本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5历年申报且获得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6)科研成果的子项目申报奖项无效。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2.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创业奖学金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的学生)

三、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报材料。拟申报的同学请在11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人工智能学院北楼105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enyanliu1017@163.com。每奖项至多推荐1人,两个奖项不可兼得。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金奖项目的团队负责人认定为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创业特等奖,不受人数限制,但要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定。

(二)组织集中评审。校团委于11月16日至1120日之间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每类别确定5人作为南开大学报送天津市推荐候选人

(三)公示。校团委将于集中评审后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经学校审核盖章)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类申报人须提交4000字以内个人总结材料(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一份


附件:

1.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2. 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