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选拔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团市委在全市高校中开展2021秋季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选拔招募工作。现将我校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和育人功能,选拔优秀大学生到市级党政机关实习,深入了解国情政情社情,深切感受党政机关单位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就业核心竞争力,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实习时间

秋季实习时间为9月至12月。实习学生每周到岗应不少于2.5个工作日。

三、实习内容

1.体验学习通过实地体验了解党政机关的工作运转情况,感受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

2.业务实践:亲身参与实习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各实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为学生安排具体工作内容。

3.工作交流: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互动

4.分享传播:实习学生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实习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实习单位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5.总结提升: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对实习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

四、招募对象

面向全市普通本科高校招募在校大学生,重点为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五、基本条件

实习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能力。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身心参与实习工作。

4.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六、选拔流程

1.学生根据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附件1)和人选条件进行自主报名,报名时最多可选择两个实习意向岗位。

3.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9月17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报名登记表上交到学院团委105办公室,并提交报名汇总表电子版至年级辅导员处。

4.学生个人于9月22日前将院、校团委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实习单位邮箱。

5.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通过面试审核等方式,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各单位预计于9月28日前完成面试筛选,并通知实习学生上岗。

七、其他事宜

1.实习单位为学生创造开展实习工作的各项条件,对学生在单位就餐等提供必要的支持,有条件的将提供一定实习补助,单位将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结束后为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或证明。

2.如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实习工作时,请至少提前一周告知实习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并请学院团委、学校团委联合出具相关证明。


附件:

1. 2021年秋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岗位需求统计表

2. 2021年秋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报名登记表

3. 2021年秋季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