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开大学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我校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

研究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见《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南发字〔2024105 号)(附件1)。

二、奖励办法

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个人,颁发证书。

三、 个人荣誉称号工作程序

申请、审批网站:http://yjsxsgl.nankai.edu.cn/

学生申请流程

本年度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申请流程相互独立,请学生在奖惩管理模块下的荣誉称号菜单,可点击选择可申请的荣誉称号,申请学年请选择“2023-2024”学年相应的荣誉称号进行填写提交,提交后可下载打印个人申请表。

注意事项

按照《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学生应当履行缴费义务,因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失信行为记录在南开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的,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

四、材料上报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10日12点前在系统内完成申请,同时下载打印,统一将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请导师签字)提交至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团委(学院北楼105),电子版证明材料以“姓名+荣誉称号证明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014060@nankai.edu.cn邮箱。同时各班须充分征求意见,拟申请的候选人赞同票应超过所在班级人数半数(不包含半数),请各班组织好意见征求工作,并留存记录报备团委。

附件:

南发字〔2024105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