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材料提交通知

一、评选条件、程序及相关材料

请参看附件。

二、注意事项:

1.请大家仔细阅读《评审细则》,了解考核标准和评审办法以及竞赛加分标准,同时要写明申请类别;

2.评选对象为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的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

3.申请同学需提交导师签字后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所提交成果需为上一学年度取得);

4.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不得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5.按照学校学生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文件规定,学生应当履行缴费义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的,不能参评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

三、学生申请流程

系统9月10日开放,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9月13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填报。

学生在申请奖学金前,首先需要更新本年度个人基础信息。今年,系统调整个人信息的提交修改模式,学生在确认当前信息正确无误后,可点击“保存”按钮暂存;点击“提交”按钮更新信息,提交信息后方可使用其他功能。如有信息错误需要修改,则需要先将所有奖学金申请信息撤回,再在个人信息页面中点击“撤回”,进行修改。

申请人登录系统后,鼠标滑动到左侧“奖惩管理”栏目,显示“奖学金”、“公能奖学金”、“荣誉称号”。如下图:

在奖学金模块中可以查看申请说明和当前可申请奖学金,本模块包含可申请有国家奖学金、周恩来奖学金、公能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在可申请奖学金列表中选择希望申请的奖学金类型,请申请同学正确选择评定学年,本次申请学年为2023-2024学年度。

选择相应奖学金点击申请,填写申请理由或者勾选前期填写的个人信息,因国家奖学金表样不允许修改,因此申请理由字数限制为500字。

申请完成后,请点击进入已申请奖学金功能,依次查看申请信息,并将申请表依次下载,查看内容是否准确。

注意:每位同学每种奖学金仅能申请一次,一旦提交申请无特殊原因不能修改。


四、材料提交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们9月13日上午12: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材料(《审批表》及导师签字后的证明材料,涉及学术竞赛类的还需提交《加分统计表》)至学院团委(北楼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