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五四评优” 系列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开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及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聚焦教育强国建设,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深化共青团改革,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员引领广大青年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现决定面向全校团员青年、各级团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度五四评优系列工作。

一、工作宗旨

南开大学五四评优系列工作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能力卓越的优秀团组织及个人典型,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五四评优系列工作作为基层团组织达标创优行动建设成果的重要衡量标准,以夯实组织建设助推团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和服务学校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工作开展周期自本通知发布起,至结果公示结束止。公开考评会将于20263月至4月集中举办,5月至8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三、评选项目

设置团委(团总支)、团校、班团支部、学雷锋班、社团团支部、团小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等项目,开展评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各级团组织在人选(组织)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组织) 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分团委(团总支)要对推报候选人(组织)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材料。

2.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依规开展,严肃推报和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不正当干预。各学院团委需制定院级培养、选拔及表彰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拟申报组织和个人需通过南开大学团组织建设系统逐级申报;推荐举荐须经支委会通过、团员大会决定,推荐参评的人选(组织),需在本单位范围- 2 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切实以评促建。通过本次评选广泛宣传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举办优秀组织和个人的宣讲、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鲜活的事迹分享活动,营造学习典型、争当标杆的浓厚氛围。通过规范达标、特色创优、选树评优三个阶段夯实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团组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团员教育、抓牢建强团干部队伍。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持续跟进督导,若受表彰对象出现不合格情形,情节严重者应及时撤销其荣誉,并减少其所在团组织下一考核周期相关参评名额。

4.规范表彰标准。在考核周期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五四评优系列荣誉;若在评选中或评选后发现存在相关情形,不授予相应荣誉:(1)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 理的;(2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3)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的;(4)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请有意向参评的各级团组织负责人与个人,在2026221日12:00前在“团组织建设系统”完成系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