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申请同学需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见附件1),重点对照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未经弄虚作假的行为

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6年毕业生(含10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未能在91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6年毕业生,在9月1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7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申报流程

请学生于91日前按照附件3的流程完成基层就业申报。

提示:确保填报的应缴学费金额和实际缴费金额的准确(只含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杂费等),以免因金额填写错误导致补贴发放失败。查询方式:1.财务信息平台-智慧查询;2.通过个人邮箱查询历史收据。


附件:

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版)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3.基层就业申请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