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4号)要求,结合经费拨付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精准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现开展南开大学第十一届“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南开大学“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旨在引导学生合理设定求职目标、调整求职信念和期待,科学制定就业行动计划;鼓励学生开展有效地求职行动,实现求职目标。
二、面向对象
南开大学2027届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中,求职意向为直接就业(境内外升学、待就业等情况均不符合发放标准)的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庄浪籍毕业生等有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三、开展程序
1.学院推荐(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20日)
2.学校审批及公示(2026年11月23日-2026年12月02日)
3.求职行动开展(2026年12月-2027年8月)
4.求职行动考核及奖励金发放(2027年10月)
第十届求职励行金等级评定原则为:2027年6月30日前落实毕业去向(以在就业系统中登记就业方案为准)的同学评定为一等(2000元),7月1日-8月31日落实毕业去向的同学评定为二等(1500元),升学及暂未就业的同学不发放奖励金。
四、资助办法
1.进入资助名单并行动积极的学生将得到专题求职培训和优先推荐工作的机会。
2.进入资助名单,在求职行动阶段态度认真,行动积极,并最终成功通过考核的同学,最高将获得2000元的“求职励行金”资助。
五、材料提交
我院共有4个名额。申请者请于11月17日12:00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邮箱caozeyi@nankai.edu.cn。
(1)《南开大学2027届毕业生“求职励行金”申请人学院汇总表》(附件2),以“姓名+求职励行金申请人学院汇总表”命名;
(2)《南开大学2027届毕业生“求职励行金”申报书》(附件3),以“姓名+求职励行金申报书”命名;
(3)个人求职简历PDF版,以“姓名+简历”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