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大类分专业实施办法
为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富有竞争力的社会适用人才,人工智能学院本科学生按“自动化大类”进行招收,经过一年的共同学习后,再分专业学习。为使分专业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这种招生模式和培养模式的有效运转,根据学校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自动化大类学生分专业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 分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原则。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系教学主任等参加的分专业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配工作。学院教学科研办、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安排负责具体的组织落实工作。分专业工作同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专业将遵循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3、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分专业工作将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在符合专业特殊要求的条件下,各专业首先考虑学生的第一志愿,因专业规模限制等原因没能满足第一志愿的,考虑第二志愿。
4、同一次序志愿下,学习成绩优先原则。每个专业均根据参与分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
5、专业规模适度原则。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将在充分考虑学生志愿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的师资、教室分配等其他资源的情况,确定各专业的适度规模范围。
二、 分专业工作的实施程序与办法
1、分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学生人数和各专业师资、教室分配等资源情况确定各专业的适度规模。
2、由分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安排,各专业负责人对自动化和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专业特点进行宣讲,以便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情况。
3、向全体学生公布各专业规模。
4、学生正式填报专业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专业,依次填写第一、第二志愿,如没有填满2个志愿,或者填写不符合规范,将视为服从学院安排。
5、向全体学生公布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排名。
6、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由教科办根据“第一志愿优先”和“同一次序志愿下,学习成绩优先”的原则初步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
7、初步录取名单报学院分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
8、将各专业名单向全体学生公示三天。
9、公示无异议后,将各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10、学校审核通过后正式公布各专业学生名单。
三、其他
1、转专业进入我院的学生单独确定专业,根据转入时填写的志愿来分配。
2、“特色班”学生默认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不参与专业分配。
3、根据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台港澳学生一起单独进行学分绩排名,若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从此类学生和其他学生(不包括转专业学生)的两个排名里按比例从排名靠后的学生里划分到该专业。
4、国防生等特招生按入学时的专业确定专业。
四、附则
1、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由分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细则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或者建议,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2-23504615,邮箱:xiechengxin@nankai.edu.cn.
人工智能工程学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
附件1:2019年人工智能学院大类招生分专业领导小组
附件2:2019年人工智能学院大类招生分专业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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