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80名本科生参加南开大学本科生海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和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加快“全球南开”的进程,鼓励我校本科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学校特设立“南开大学本科生海外学习奖学金”,并继续扩大资助范围,2017年度遴选办法如下。

一、 名额

80名(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 申请条件

(一)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学习成绩平均分达到专业前20%(含ABCDE所有学分);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三)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四) 已获得国家、学校或外方提供的其他类别出国(境)奖(助)学金不可申请。

三、 项目信息

(一)     时间:20176-9月。

(二)     内容: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暑期项目;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暑期项目(SAF);美国波士顿大学暑期项目;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暑期项目;英国伯明翰大学暑期项目;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暑期项目;英国牛津奥利尔学院与剑桥莫德琳学院暑期项目(CBL);英国伦敦政治与经济学院暑期项目(翔飞)。.

四、 选拔办法

(一)     初推:各专业学院根据可推荐名额,于即日起登录线上南开平台(http://online.nankai.edu.cn),对本学院申请以上项目的同学进行公平推荐,推荐结果需在院内公示3天(公示范例见附件2),确定人选后于2017410日前完成推荐,同时提交院系推荐函,内容应包括选推依据、选推过程、参与人员、推荐结果与公示情况等信息,需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章。

(二)     次推:根据各专业学院推荐情况,综合项目报名情况,对剩余名额进行调剂,开展次轮推荐,推荐步骤与初推相同,推荐结果需在院内公示3日,在412日前完成推荐并提交院系推荐函。

(三)     评定:国际学术交流处、教务处和校学生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各学院及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确定资助资格。

(四)     具体推荐情况由各专业学院负责解释。

五、 资助与管理办法

(一) 资助标准:每人20000元人民币。

(二) 发放方式:如期完成项目,返校并经评定后,学校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学子卡账户。

(三) 申请和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经学校公示后无故放弃资格者,将取消其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并不可再次申请。

(四) 受资助者无故不遵守学校规章与项目安排,在海外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或逾期不归者,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奖学金。

六、 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 派出科

电话:022-23502547

传真:022-23502990

邮箱:nkchuguoliuxue@163.com

地址: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A203

津南校区-外国专家公寓504

 

附件:

1.  名额分配情况表

2.  公示范例

国际学术交流处 教务处 校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331

下载附件: 15860附件1-名额分配情况表.docx
下载附件: 15860附件2-公示范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