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的公示

  根据《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生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和教通字〔2020〕34号 -《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南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院教学办联系。 

公示期:2020年8月30日-2020年9月1日

联系方式:mengxiangde@nankai.edu.cn

公示如下:


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生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和教通字〔202034-《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推免工作的对象为根据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次推免遴选。

“一次推免遴选”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在年级经历了一次推荐工作(自开展综合排名至学校推荐名单公示期结束),不论其是否参加了综合排名、获得推荐名额,均认定为其参与了一次推免遴选(含推荐工作过程中或结束后申请休学或延期毕业的)。

预计不能按照基本修业年限毕业的,可在其参与第一次推荐遴选前,向学院申请不参与此次遴选,经学院批准同意后,可视为该学生无推免遴选记录,且该年度推荐工作中该生不计入所在专业的专业总人数中。

(二)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只计算学生在我校修读课程的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本年级具有我校学籍学生的前80%以内(以排序时在校正式学籍学生数为基准);

3. 在推荐遴选时已经按照正常教学计划修满必修课程,转学和校外交流学生可将已经学校认定的学分计入总学分;

4. 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深入地分析、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三)申请推免的学生在满足学分绩排序的条件下,必须参加综合排名,推免名单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综合成绩由计算学分绩(ABCD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素质考核成绩两部分加权组成:

1. 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学分绩×80% +素质考核成绩×20%

2. 素质考核成绩由面试成绩和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加分不超过30分。

3. 素质考核中,加分标准如下:获得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将分别加分27189分;市一级竞赛分别加94.52.7分(只计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学生本人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论文加9分,SCIEI检索论文加4.5分,核心期刊论文加2.7分;论文加分最高不超过9分;其他各类特殊竞赛、专业研究能力突出(有标志性成果)、优秀生、特长生、辅修专业取得60学分以上等情况,将由推荐小组视具体情况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9分。各项总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四)经学校批准入伍的在校本科生(含新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及以上荣誉退役复学后,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由学院和南开大学人民武装部推荐,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 人。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院推免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及鉴定结果、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应在本学院推荐名额内进行推免。

(六)已经确认获得国家级专业类竞赛(含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证的其他竞赛)个人奖获得者或获奖团队成员,符合《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生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第五条要求的,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由学院推荐,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

学院推免面试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专利、竞赛获奖等学术成果进行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素质考核环节将对相关学生进行审核鉴定。

(七)在满足基本推免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境内外校际交流学生可参与推免遴选。

(八)我院用于推免的学分绩统计节点为:2020822日。对因疫情影响推迟考试时间的 2019-2020 学年第 2 学期尚未考试课程,处理原则参照:教通字〔202034-《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文件工作要求。

(九)所有参与推免的学生均需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含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第(四)、(五)、(六)要求的学生)。

(十)学院推免审核小组有权调整本单位内各专业的推荐名额。

二、工作程序

(一)推免审核小组

组长:方勇纯

副组长:许静、韩玲

成员:赵新、孙青林、沈祖庭、刘景泰、刘忠信、张瀚、张雪波

秘书:孟祥德

(二)推免工作安排

1. 提交申请:截止2020830

1)申请参与本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学生提交:

① 《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② 《必修课应修学分统计及学分异常学生情况说明表》;

③ 个人成绩单;

④ 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加分证明材料。

2)申请不参与本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学生提交:

“不参与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申请,并签名。

2. 材料审核:2020830

学院教学办负责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并公布参与参加素质考核的学生名单。

3. 素质考核:202092号下午130,智能北楼一楼(具体面试顺序与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推免面试小组对参与推免的学生进行素质考核(面试、加分)和学术成果鉴定,确定综合成绩排名。

4. 公示与复议:

学院将选定时间进行各个阶段的结果公示。已参加本学院推免遴选,但对考核成绩及最后结果持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本学院推免名单公示期间提请学院推免审核小组复议,逾期不予受理。

5.其他要求:

1)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同学,学院不予办理出国相关各种手续。

2)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同学,如因个人原因,最后一学年有应修必修课未通过的情况,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6. 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教务处的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本《细则》适用于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



人工智能学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