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展示我校青年师生在推进天津高质量发展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广大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汇聚青春动能、建功“十项行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青春力量,按照《团市委关于开展第23届“天津青年五四奖章”2024年“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表彰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集体推荐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天津青年五四奖章
1.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在“十项行动”等全市发展重点领域中,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重大突出事迹,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或其他活动中,为国家和天津赢得重大荣誉。
(4)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2.评选类别
(1)青年创新能手: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青年典型。
(2)青年创业能手: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带动就业创业、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和信誉的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者。
(3)青年创优能手:在本职岗位和相关领域中敬业奉献、担当作为、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业绩的青年典型。
(二)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二、推荐流程
(一)提交推荐材料。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参评“天津青年五四奖章”至多1人,推荐集体参评“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至多1个,“天津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时需要注明参评类别。
(二)组织集中评审。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最终每类别推荐1人作为我校“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共3人),推荐1个“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集体。
(三)结果公示。学校将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个人或集体于2月24日前将“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人(候选集体)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hengyueyang@nankai.edu.cn,该汇总表将成为评审主要参考材料,请准确、详细填写,其他材料在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再准备即可。
附件:1.“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汇总表
2.“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集体汇总表
3.“天津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