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市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寒假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的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实习项目
1.参加政务实习的学生将参与实习单位有关业务实践和机关活动,了解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体验政务机关工作氛围,感受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
2.参加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学生将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运营等有关工作,了解企事业单位工作机制,感受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内容。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审核推荐(1月5日—1月7日)
工作内容:
学院发布相关信息,有意报名的同学将报名表(附件2)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15905608841@163.com; 学院将审核并择优推荐。
截止时间:1月6日 下午15:00
(二)学校审核推荐(1月7日—1月9日)
收到学院推荐材料后,校团委将统一审核,在学生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并集中返回至学院,学院将返回至报名学生。
请相关学生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邮箱信息向相关单位发送加盖校院两级团组织公章的报名表及个人简历PDF文件等相关材料,其中邮件名应采用“【扬帆计划+南开大学+姓名】扬帆计划报名材料”。
关于岗位及相关事项的问题,可联系岗位信息表上的相应联系人。
(三)单位录用(1月12日至1月16日)
各单位完成报名学生的面试选拔工作,通知学生录用结果,安排实习学生完成岗前培训、业务锻炼等试用期任务,并正式开始实习工作。
(四)实习锻炼阶段(1月中旬至2月中下旬)
实习学生在相应单位实习工作。实习期内要求学生能够全天到岗,原则上应至少完成20天实习工作。实习期满后,如用人单位和实习学生达成一致,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
(五)总结宣传阶段(2月至3月)
学院团委将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展示学生实习工作动态,并将优秀实习学生案例素材与好的经验做法报送学校团委,后期将择优宣传报道。
附件:1.2025-2026学年寒假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岗位信息表
2.2025-2026学年寒假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学生报名表
3.2025-2026学年寒假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