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校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群体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校团委决定开展2026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年度设置“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及提名奖若干,个人和集体均可参与评选。
个人按青年科研工作者、青年领头雁、青春领路人、青年岗位能手四个类别开展评比。集体不区分具体评比类别。(注:青年科研工作者已于前期完成推荐,无须再申报)
推荐个人(集体)经资格审核均可获评所申报类别的“提名奖”。长期借调干部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可从借调单位推荐。评选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细则》(附件1)。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荐:即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注:青年科研工作者已于前期完成推荐);
2.复核: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19日;
3.评审: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3日;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三日;
5.集中表彰:“五四”期间。
三、评选方式
评选将按照申请类型,分组进行评审,综合各分组评审的结果,拟定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或个人:
1.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个人(青年岗位能手类别、青年科研工作者类别)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人事处、科研部、人文社科部、工会等相关单位及专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
2.青春领路人和青年领头雁类别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学工部、研究生院、教务部、人事处等相关单位及专家,以及往届各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团员青年代表,分类别对申报人进行现场评审。
四、注意事项
1.原则上,近三年曾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选;获得过“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的个人和集体可参选,若本年度未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则不再授予提名奖。
2.原则上,本年度获评“青年领头雁”的个人,符合“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资格要求的,直接授予“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荣誉。该生不再参评年度内“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和“南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五、材料提交说明
1.请有意申报的个人或集体于2025年3月9日中午12:00前,按照附件2要求,将个人或集体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hengyueyang@nankai.edu.cn,邮件名为“个人姓名/集体名称-青年五四奖章”。
2.青春领路人、青年领头雁候选人需准备参评展示,请预先准备好PPT,具体考评会时间群内通知。
附件:1. 2026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细则
2.“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3.“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登记表
4.“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