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第三批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全国和天津市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我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具有扎实的知识功底和学术潜力、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有良好品德和健全人格的考生。南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在南开大学《2020年第二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本院第三批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1、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请参考相应公示通知;

2、我院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施行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平台为飞书,请各位考生根据附件中的《南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网络复试要求暨配备指南(学生版)》和《南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网络复试设备(学生端)搭建场景模拟》配备相应软硬件设备和双机位。

3、我院会统一在68日下午与考生进行设备调试。调试含软、硬件环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飞书好友申请。

4、我院综合考核时间定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5、综合考核时,请考生提前准备如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并于面试开始前通过系统上传给面试组,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

32020届应届硕士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已在境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提供考生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

6、综合考核需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拟录取名单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