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调整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及学位申请批次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照学校每年3月常态增加召开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安排,现对毕业学历注册及学位申请事宜做如下调整:

每年3月增加一次学历注册和学位申请工作,上年冬季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可选择上年12月或当年3月进行毕业学历注册及申请学位。每年答辩安排一般仍为两次,分别为夏季和冬季,3月不再增加。

硕士研究生进行毕业学历注册须与申请学位同步,不能分开申报。

博士研究生如在上年冬季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可选择上年12月或当3月进行毕业学历注册,达到所在专业的学位授予要求后,再行申请学位,但申请学位时间不得早于学历注册时间。

研究生在3月申请毕业、学历注册及学位均须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发字〔2019〕93号)最长修业年限及申请学位相关要求。如2.5年制硕士研究生已在上年12月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则不得在下年3月进行申报。

附: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届别知情告知书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31日



附件

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届别知情告知书

根据学校安排,在2021年冬季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求职情况,选择2021年12月或2022年3月毕业及申请学位。

选择2021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属于南开大学2021届毕业生,报到证届别为2021届;

选择2022年3月毕业的研究生属于南开大学2022届毕业生,报到证届别为2022届。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自身求职就业情况,与用人单位沟通后,选择合适的毕业及申请学位时间。

一旦确认,无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