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夏季博士毕业生:
请各位毕业生按照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认真填写表格(文中已高亮),于3月16日-17日工作时间送交教学办(智能北楼108)。过时不交,将会影响后续的毕业流程,请务必按时认真填写并提交。有疑问可咨询:022-23505863。
《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两份(附件2)。一份留存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另一份进入个人档案。
《南开大学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及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或经鉴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论文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查,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
结业转毕业及仅申请毕业的博士生,依照所在学院对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填写本表;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无科研成果要求,则无需提交。已毕业本学期申请学位者,请务必填写本表作为申请学位重要材料,且成果审核须依照所在分会本学期申请学位要求进行。
核心期刊目录见《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附件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核心期刊目录进行修订的以最新文件为准,其他各类标示“XX核心期刊”无效。科研成果须为规定期间投出并发表的。
尚未刊出的论文须提交出版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须标明拟发表日期或卷、期,否则无效)及经出版单位盖章确认的论文清样原件。境外期刊接收函或用电子邮件通知接收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
申请科研成果破格的博士生需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附件5),连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依照规定程序审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及科研成果破格的规定见附件6、附件7,其中涉及核心期刊范围及论文送审时间的,以本通知为准。
《南开大学研究生申请进行毕业(学位申请)流程意见表》(附件10)。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有科研成果发表在SCI、SSCI、EI索引源刊物的博士生需提交《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成果认证表》(附件11)。请依照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认证提交时间:3月13日-3月24日),以学院为单位前往相应校区图书馆领取纸质认证结果。认证咨询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