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资格审核
学生在提交《南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后,于5月5日当天至智能北楼108教学办领取答辩材料。
二、答辩材料
答辩材料包含:成绩单(1份,已盖院章)、答辩表决票(5张)、信息采集照片(4张)、论文评阅书(2份,已盖院章)
三、核对毕业信息
领取答辩材料时需核对毕业信息,该信息将显示在毕业证书上,请仔细核对并对此信息负责。
四、论文答辩工作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应于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有指导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至少4人)组成,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1名。校内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有表决权,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讲师及以上职称)一人作为答辩记录人,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未按照规定组成答辩委员会的,答辩结果无效。
论文答辩除保密需要外,均公开举行。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要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答辩委员会应发扬学术民主,严格把关,根据《南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附件13)给出相应成绩,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至少三分之二委员赞成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秘书应对论文答辩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入《南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核表》(附件11)。
出席论文答辩会的委员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人数时,论文答辩应改期进行;表决时,未出席委员不得会外或委托他人投票。
特别提示:
论文查重、评阅、答辩任一环节未通过者,再次申请从查重环节开始;答辩已通过而答辩后再次查重或分委员会审核未通过者,由学位评定分员会决定后续流程。
五、答辩后论文重复率检测
请在答辩结束后于5月23日24:00前将通过答辩的论文上传至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DDOMtU5a8J ,论文格式与答辩前所提交的电子版定稿要求一致,并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pdf”命名,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检测结果及各专业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为“通过”或“不通过”。凡未进行此次检测的论文,一律不得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应保证检测通过的论文版本与提交图书馆的一致。
六、学位论文提交
学位申请人须将通过答辩后重复率检测的最终版学位论文按要求进行排版、打印、装订,于5月23日当天交一份至智能北楼108教学办。由毕业班班长统一收齐本班级的最终完整的PDF格式论文,命名格式为:人工智能学院+专业硕士+学号+姓名+论文题目,此电子版论文将用于档案馆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
待学位分会审核后,提交学位论文至校图书馆(通知详见: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7/list.htm),未按时提交者将延期审核学位。如提交论文者未获学位,在以后申请学位时论文如有修改须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