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01

项目介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自2013年由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设立,旨在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定位世界一流人才、世界一流学术平台,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的,每年可以获得国家及天津市资助共20万元,并与我校制定的博士后薪酬累加。学校为入选者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做为后备师资进行重点培养。

全国2022年引进项目计划资助500人以内。

#02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全部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人不能为中外合作办学博士)

3.申请人一般应为在国内没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或新近进站人员。新近进站人员在国内的累计博士后在站时间应未满6个月(截至本人申请材料网上提交之日)。

4.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5.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6.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7.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8.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9.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0.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03

资助方式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150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100人、外籍博士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获选结果拟于5月、10月公布。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150人。


3.省(市)联合资助

依托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试点项目,申请人可申报省(市)联合资助。申报条件以天津市当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04

申报流程

(一)直接资助和遴选资助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须在项目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

特别提醒:直接资助以个人申请步骤最为重要,比拼个人提交时间!!!


(二)省(市)联合资助

申报流程按天津市当年工作安排进行。

#05

政策咨询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2-85358228

联系邮箱:guoyufei@nankai.edu.cn